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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收帳公司講解律師函作為一種專業(yè)法律文書,其功能和效果許多成都收帳公司律師函作為一種專業(yè)法律文書,其功能和效果許多
第一,律師函可以有效的中斷訴訟時效。 許多人都知道一般的債務超越兩年就不能再要了,這種理解盡管不是很正確,可是法律的確規(guī)定了超越兩年訴訟時效就喪失了勝訴權。 現實生活中常見一種欠款膠葛:債務人出具了欠條,盡管債權人多次建議催要欠款,可是因為不了解訴訟法律規(guī)定,沒有搜集保存催要欠款的相關依據,一旦欠條上顯現的還款期限超越兩年,法庭上債務人提出超越了訴訟時效,盡管法院或許查明晰欠款的現實,可是因為債權人不能供給不超越訴訟時效的依據,法院也會判定債權人敗訴的。 而律師函由律師起草,在律師的指導下或律師親自送達給第三方,作為專業(yè)人士律師在搜集依據方面與比一般人是有許多優(yōu)勢的。 第二,律師函起到先禮后兵的效果。 在沒有任何征兆的情況下,債務人收到了法院的傳票,有些愛面子或有些位置聲望的人,或許會惱羞成怒,在履行責任方面會很消沉或采納敵視情緒,這樣不利于債權的順利實現。當然這也是分情況對待,假如債務人或許搬運財產,發(fā)送律師函就起到了提前通知對方的效果,豈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。 第三,律師函是一種文明、方便、經濟的敦促工具。 為了敦促對方履行合同責任,假如采納了不恰當的敦促手法,有時候自己或許就觸犯了法律,可就應驗了“有理的成沒理的了”的諺語。 律師函通過特快專遞的方法送達,不和第三方直接免除,避免了產生不愉快的工作,特快專遞費用相比訴訟費、律師服務費和漫長的訴訟之路不僅經濟并且方便。 據經驗來看,對方收到敦促律師函后大部分都會主動作出反應,也有相當部分及時履行了責任的,可是不成功的也許多,不過作為比較經濟、方便的敦促方法,還是非常有必要測驗測驗的。 更多成都收帳公司請咨詢本網站 |
